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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各有关部门,各教学点:
为做我校 2009 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2006 级三年制学生)毕业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按规定审查毕业生毕业资格
(一) 同时达到以下三个条件的注册学生方可毕业:
1 、通过成人高考,经过省招办批准正式录取,取得我校学籍,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2 、在学校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本科生通过毕业论文
( 设计 ) 考核,成绩合格; 3 、德育合格。
(二)请各院(系、部)根据毕业生毕业条件严格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认真核对《嘉应学院
2009 届成人教育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简称《毕业资格审查表》)中的数据,并在“院(系)
审查结果”一栏中填写:“合格”、“不合格”、“查无此人”等审核结果。 (三)各院(系、部)查实如有可以毕业的学生数据未在《毕业资格审查表》中,请尽快与继续
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学籍管理科联系落实。 (四)请各院(系、部)、教学点催促欠费学生务必于 2008 年 11 月 15 日前缴清所欠学费。
(五)《毕业资格审查表》经各院(系、部)、各部门审核、签章后汇总交继续教育学院(成人
教育处)学籍管理科,用以生成 2009 届毕业生数据。 二、毕业证书发放流程:
(一)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学籍管理科根据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结果打印好 2009 届毕
业生毕业证书。 (二)各院(系、部)对领回的毕业证书打印信息进行校对、贴好照片。
(三)校长办公室根据学校审批的毕业生名单将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盖好学校公章。
(四)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学籍管理科组织人员将考生信息表、学籍表成绩单、盖好学
校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和有关奖惩材料等装入学生毕业档案袋作为毕业生档案。 (五)各院(系、部)、教学点负责将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发放给毕业生,并要求毕业生交回
学生证,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在签领表上签领。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发放完毕,请各院(系、部
)、教学点将签领表、学生证交回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学籍管理科。 三、 请各院(系、部)、有关部门、教学点严格按照《 2009 届成人教育毕业生毕业工作日程
表》(见附件)进行操作 , 以保证我校 2009 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2009 届成人教育毕业生毕业工作日程表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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