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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了做好我校 2009 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2006 级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
据《嘉应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嘉院成 [2005]1 号),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006 级本科学生)。
二、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课程平均成绩在 70
分以上,毕业论文 ( 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 等级达到良好以上,以及通过省学位委员会
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三、 办理程序 :
(一)请各院、系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至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省学位委员
会组织的外国语统考成绩证明单,向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见附件 1 )。 (三)各院、系组织申请学士学位者进行毕业论文答辩,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对申请人初审
后,向成人教育处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 (四)成人教育处在全面审核“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后,将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提交学校学
位评定委员会。 (五)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学士学位。
四、 提交材料 :
请各院、系于 2008 年 12 月 20 日前将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交到成人教育处学籍管理科:
(一)本院(系)“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见附件 2 );
(二)申请人的《学士学位申请表》、两张小一寸相片;
(三)申请人参加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单复印件;
(四)申请人课程成绩单;
(五)申请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录表、答辩记录和毕业论文(设计)各一份。
附件(可在 http://chengjiao.jyu.edu.cn/biaogexiazai.html 下载):
1 、学士学位申请表
2 、院(系)“授予学士学位”建议名单基本情况表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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